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15.参评人员花名册1份;

  1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7.其它材料。

  注意:第1项不装订,第2到17项按顺序胶装成册;第13、14项为加分项,没有可不提供。第11项为重要评分项,请申报人认真撰写。

  (二)填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凡签名处必须本人规范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工作单位应明确到申报人所在的具体单位。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呈报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申报何职称、申报何系列、申报何分支专业,注意申报系列和分支专业必须在申报专业范围之内。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3.申报材料按顺序(第1项除外)要求胶装成册。为确保申报推荐材料完整规范有序,所有评审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请各部门在职称申报、推荐过程中严格把关。

  4.参评人员花名册由单位统一按申报的职称种类(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分类汇总后,严格按样表格式填报。以张三为例,最高学历表述为硕士、本科、大专或中专。涉及时间的表述统一为“1984.08”格式,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并且具体到某某专业。单位性质填写为事业单位或企业,现专技资格中的分支专业必须与本人现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保持一致。拟申报专技资格中的分支专业必须在申报专业范围之内。切不可自行填报未纳入申报专业范围之内的所学专业或从事的岗位,考核结果表述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内容必须填写规范、准确,且与呈报材料内容一致,并务必将电子版以“某某单位+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申报人数”命名发送至邮箱151266099@qq.com。

  十、评审材料报送和收费标准

  材料呈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报送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48市交通运输局9楼918室。

  职称评审收费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的标准及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函》(湘财综函〔2017〕20号)的要求执行,中级职称(工程师)评审费为200元,初级职称(含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评审费为100元。

  十一、责任追究

  有关责任追究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执行。

  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规范考核,完善程序,落实责任,确保2023年度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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